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张办发电〔2017〕31号)要求,桑植县有芭茅溪、花兰、高墩滩、谷家坪、白马泉等五座水电站须立即退出。会议对五座水电站落实退出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云海要求,要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各水电站联系领导要全程指挥,环境小组要全程参与;要因地制宜,采取一站一策,迅速拿出拆除方案,按先拆除后补偿实施方案,并报上级审批;要做好现场组织,河长巡河等工作,确保拆除时人员的安全;要按时完成退出任务,拆除一个,报道一个,销号一个;相关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水电站拆除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