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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调整

日期:2017-08-22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国际电力网

2017
08/22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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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南昌市 燃煤发电 标杆上网电价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南昌市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自今年7月1日起,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含税),提高后为0.4143元/千瓦时(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不包括超低排放电价)。未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上调。

自今年7月1日起,大工业用电各电压等级电度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63分钱(不包括大工业用电优待电价类别)。

此外,由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取消政策自4月1日起执行,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将按照大工业用电各电压等级电度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63分钱的标准,尽快做好大工业用户4~6月电费的退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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