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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叫停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备案

日期:2017-05-22    来源:智汇光伏

国际电力网

2017
05/2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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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面光伏 光电产业 能源局

    各省的“十三五”规划总规模远超国家的105GW规划;而许多省份的备案项目规模远超“十三五”期间该省的规划。因此,多地在2016年底纷纷叫停地面光伏电站的备案。

一、浙江省衢州市

2016年5月17日,浙江省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暂停光伏项目备案的通知》(衢发改便笺[2016]49号),文件提出:

为统筹规划全市光伏发电项目,有效配置资源,促进光伏电站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做大、做强衢州市光伏发电产业,经研究,从即日起暂停所有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工作,请遵照执行。

目前,地面光伏电站备案工作尚未恢复。

二、江西省

2016年6月2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16〕66号):

从2016年6月1日起,建议各地暂停新增地面光伏备案申请,待全省光伏指标供需平衡后再恢复备案。国网江西公司暂停受理未列入当年全省目录项目的评审工作。

2016年6月30日,江西省能源局又发布《关于向光伏发电企业进行风险警示的紧急通知》,明确告知光伏电站开发企业:

全省违规在建或拟新开工项目远远超过未来几年国家可能安排给我省的光伏电站建设计划。大部分项目即便参与竞价,也无法及时获得国家建设计划,项目存在严重亏损的风险。请你们立即要求所有无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一律立即停止建设,拟新开工项目不得开工。自行新开工或继续建设的项目,其风险由企业自行承担。

因此,江西省的新光伏项目估计很难拿到规模指标,即项目未来拿不到国家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补贴。

三、宁夏自治区

2016年6月7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光伏电站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85号),文件提出:

由于部分市、县(区)在未取得光伏年度开发指标的情况下,大规模备案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尤其是部分项目不符合国家对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的有关规定,例如不满足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等要求。

为避免给相关企业投资光伏电站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各市、县(区)必须立即停止对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备案。各市、县(区)要开展已备案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清理工作,凡已备案未开工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的项目一律停建、缓建。

四、安徽省

根据安徽省规划,到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0万kW。新增两淮采煤沉陷区等领跑者基地光伏发电规模200万kW,光伏扶贫工程规模约180万kW,普通地面光伏电站规模200万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100万kW。因此,普通地面的总规模在320万kW以内,而截止2016年8月底,安徽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已经备案662.2万kW(不包含领跑者、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

2016年10月27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了《我省先建先得光伏电站建设形势分析报告》,介绍了安徽省的光伏地面电站开发情况。

截止2016年8月底,全省已备案20兆瓦及以下先建先得光伏电站项目344个,装机6622兆瓦。其中,并网项目66个,装机1304兆瓦,占全省并网光伏电站装机54%;在建项目64个、装机1250兆瓦。并网项目中,有53个项目、装机1024兆瓦确认了光伏电站规模指标,约占已建成并网装机规模的80%。

表:安徽省各地项目储备情况

 

安徽省能源局的介绍非常明确:

已经并网的项目,还有280MW未获得指标;在建项目,还有1250MW未获得指标。累计已经1530MW了!也就是说,安徽省已经有153万kW的项目开始一段时间可能只能拿到脱硫煤电价了。

再加上正在排队的、已备案的6622MW项目,就是815.2万kW的项目了。虽然无法预测未来能源局每年能给安徽多少的规模指标,但不出意外到2020年之前,肯定不会超过400万kW。也就是说,即使是现有备案的项目,也有一半以上到2020年之前也拿不到规模指标。

鉴于上述原因,2016年11月2日,安徽省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暂停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081号),文件提出:

为推动我市光伏资源的有序利用,根据省能源局统一部署,各地暂停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包括20MW规模项目的备案工作,待国家政策明朗,并完成电网消纳能力研究报告后恢复项目备案。

2016年11月25日,安徽省滁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开展光伏电站2016-2018年建设计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

根据省能源局统一部署,暂停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备案,待国家政策明朗,并完成光伏电站2016-2018年建设计划修编后恢复备案。

可见,安徽省应该是全省都暂停了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备案。

五、河南省

河南省“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0万kW,累计达到350万kW;而实际备案项目已经达到368万kW!

2016年11月3日,河南省《2016年三季度河南省光伏电站建设情况》,介绍了河南省2016年前三季度的光伏电站建设情况:

(一)建成项目。截至9月份,全省光伏电站新增并网规模191万kW,累计装机规模达到213万kW。

(二)在建项目。截至9月份,各市(县)上报、在建光伏电站总规模预计368万kW,其中,6月30日至9月份新增并网规模32万kW;主体工程已完工、近期拟并网规模26万kW;其他在建规模310万kW。各市(县)上报情况见附件。

(三)2016年光伏电站年度指导规模使用情况。国家批复我省2016年光伏电站年度指导规模50万kW。6月30日前已并网且通过第三方评审和公示的14个项目,规模29.3万kW,按并网时序直接纳入2016年度指导规模。从2016年6月30日至9月底,根据省电力公司提供数据,全省又新增并网32万kW。我委正对该批项目依照并网时序、逐一进行容量核实,核实后对其中全额并网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后列入2016年度指导规模,直至2016年规模用完为止。

表2:河南省各地项目储备情况(万kW)

 

我省光伏发电已备案容量远远超过国家可能安排我省容量,已出现建成并网项目无法列入国家指导规模的情况,项目未进入年度指导规模时不能开工建设;对于未取得主要支持性文件、违规开工的项目应当责令其停工。

可以看出,河南省1~6月并网159万kW,7~9月并网32万kW,累计191万kW。其中,159万kW中有29.3万kW使用了2016年的规模指标(129.7万kW应该是2014、2015年的规模指标),所以要从32万kW项目中再选20.7万kW的项目进入2016年的规模指标名单,则会有11.3万kW已经并网的项目拿不到2016年的指标。

再考虑336万kW的在建项目,正常情况下年底前可建完,也拿不到2016年的指标。也就是说,2017年河南将有347万kW的建成项目排队等规模指标!正常情况下,到2020年,河南估计也拿不到347万kW的指标!

另外,部分省份虽然未明确下文暂停备案,但实际上已经备案的项目,远超国家“十三五”期间能给予的规模指标。

六、湖北省

根据湖北省规划,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350万kW。

2016年10月11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了《湖北省2016年光伏电站竞争比选结果公示》,126个备选项目的总规模达到532万kW!

国家给湖北2016年普通光伏项目的指标为60万kW,而仅排名前60的项目,总容量就超过了250万kW,是国家规模指标的4倍还多!

因此,湖北省已经有472万kW项目在排2017年以后的规模指标了!同样,正常情况下2020年之前,估计国家给湖北省的规模不会超过该省规划的350万kW!

七、辽宁省

2017年4月17日,辽宁省能源局发布《辽宁省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进展信息》。根据该文件,

截止2017年4月17日,辽宁省已经备案了430.1万kW的普通地面电站项目。显然,这也将超过2020年辽宁省能获得的规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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