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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公司正式进入云南电力市场参与交易

日期:2017-03-03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

国际电力网

2017
03/0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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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云南电力 电力市场 售电公司

2月21日至28日,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2017年3月份月度电力市场化交易,云南省第一批完成公示的10家售电公司正式作为合法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此次月度交易中,售电公司共代理电力用户433户,以中小电力用户为主,申报电量1.98亿千瓦时全部成交,占集中撮合、自主挂牌两个交易品种总成交电量的10.2%,售电公司平均成交价比全部用户平均成交价低0.5厘钱。售电公司在确保申报电量全部成交的前提下,较为准确地把握了市场走势,体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水平。

《云南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1月18日正式印发后,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快速响应、优质服务,全力支持培育售电公司,于1月19日启动售电公司“一注册、一承诺、一公示、三备案”程序,同时开发完善电力交易系统相关功能模块,确保售电公司尽快完成准入程序参与交易。第一批10家售电公司于2月19日完成准入程序,并与433家电力用户完成委托服务授权,为顺利参与3月份月度电力市场化交易奠定了基础。

云南电力市场在积极培育售电公司的同时,也根据云南实际,遵循“稳中求进”的改革思路,通过交易规则、信用评价等方式引导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合理选择,提高售电公司整体竞争能力,防范市场风险。一是支持售电公司打包交易,有效对冲电量偏差风险,但同时需明确所代理的电力用户,交易电量须实物交割。二是经过三年培育,云南电力市场中电力用户的市场意识、市场能力较为成熟,交易规则中不对用户电量设置门槛,符合准入条件的用户不论电量大小均可自主参与交易,这就促使售电公司必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才能有效吸引用户。三是试行售电公司信用评价与交易保证金挂钩机制,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等级较高时,可少缴甚至免缴交易保证金,相反信用评价等级较低时,需要缴纳更多的交易保证金,利用信用评价机制激励售电公司依法合规、安全高效经营,自觉维护云南电力市场的良好秩序。

3月1日,云南省第二批12家售电公司正式进入公示期,云南电力市场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培育工作正稳步推进,成效明显,有利于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为电力用户提供更多选择权,整体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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