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发布“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新申请行政许可公示(2017)第 04号”公告,决定准予龙源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申请。这意味着龙源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获得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龙源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国电集团旗下企业,是目前全球范围内的最大风电运营商。
龙源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是本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新疆第二家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非电网企业。第一家为新疆大唐红星售电有限公司,新疆大唐红星售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100万,其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9849万,占股49%,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出资额10251万,占股51%。
可见,五大发电集团进军配电网领域的步伐在加快,在新疆区域首先取得突破。
龙源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74万元人民币,其中,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吐鲁番绿色新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
据了解,龙源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运营了吐鲁番新能源示范城市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及微电网示范项目,利用低压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把公交、出租、电动车储能与智能微电网、低压侧并网三技合一。
而根据国家能源局最新公布的《微电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鼓励微电网项目运营主体在具备售电公司准入条件、履行准入程序后,开展售电业务。支持微电网项目运营主体获得供电资质,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开展配售电业务,并承担微电网内的保底供电服务。
可见,微电网项目是发电企业进军配电和售电领域的一条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