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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先锋队员”再出新招 广东电力市场将迎新“阶段”

日期:2016-11-11    来源:南度度

国际电力网

2016
11/11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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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交易 广东电力 电改

作为电改路上的先锋队员,广东省一直走在全国最前列。第一批售电侧改革试点,第一个实现有售电公司参与集中竞价交易……作为电改路上“第一个吃螃蟹”的省份,广东省在收获电改标杆性成果的同时,也经历了许多“大浪淘沙”般的洗刷。10月27日,酝酿了许久的广东电力交易新规终于尘埃落定。

酝酿•广东电改走过的春秋冬夏

新鲜的事物总是在历史的积淀中慢慢催生的,开放的广东省总是走在时代的前列,电改也不例外。

早在2005年,广东已经筹备试点电力直接交易,在台山小规模进行,其时由省经信委及南方能源电监局主导。当时试点的依据是2004年国家电监会、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电监输电【2004】17号。

2006年正式启动了台山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由台山电厂与当地六家企业直接交易,年直接交易电量约2亿千瓦时。台山直接交易试点工作非常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碍于当地政府的一些实际情况,没有扩大开展进一步试点。

2013年12月,广东省开展了历史上第一场电力集中竞价交易,也有可能创了全国的先河。其时还没有任何软件系统的支持,采用的是非常原始的线下竞价方式,50多家大用户,28家电厂,分别填写价差,投入各自的收集箱,然后在现场拆封撮合。2013年,广东直接交易电量23亿千瓦时。

2014年12月,交易系统完成了一期主要功能开发并试运行。2014年达到155亿千瓦时交易电量,其中75亿属于竞价交易,电力直接交易继续稳健发展。

2015年3月,首次实行集中竞价线上交易模式。2015年直接交易电量227亿千瓦时,其中95亿属于竞价交易。

正因为有以上几年的成功运行直接交易的经验,2015年11月,广东成为首批获得发改委批复的售电侧改革试点。12月,省经信委下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6年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5〕3137号,明确第一批12家售电企业名单及11个试点产业园区名单。

2016年3月,广东率先全国进行有售电公司参与的月度集中竞价。3-9月,7次月度集中竞价成交电量159.8亿千瓦时。

但是,作为排头兵的广东,难免要首先承受不完善的电力交易方案所带来的副作用,这感觉虽然很痛,但也能因着这让人难以忽视的感觉而更有继续“破茧成蝶”的力量。

就如中电联规划发展部张卫东所分析的,广东交易的特点是电量的交易,不是真正的市场的交易。广东的月度市场总结起来是,交易电量采取集中竞争交易方式,但交易不采取统一出清价格的原则,而是采取逐对匹配购售方报价,按照一定的返还机制逐一形成结算价格的原则。

广东电力交易非统一出清的交易价格机制给人们带来很大困惑,因为即使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也难以汇集梳理有价值的信息并制定有效的竞争策略。而采用统一出清价格机制,则可以保证高于出清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出清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信息公开简洁便利,信息获取透明高效,对保证交易公平公正将提供巨大的便利。

于是,新的《广东省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应运而生。

诞生•广东电力市场将迎来新“阶段”

9月,《广东省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试行)》意见修改稿曾在网上流传,引起一阵热烈讨论。10月27日,广东省经信委组织召开“广东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方案及交易基本规则宣贯会”,酝酿许久的“2017年新规”——《广东省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试行)》终于尘埃落定。

修改后的广东电力交易新规共有16章124条,下面重点解读以下几点:

1、关于市场交易基本要求

所有准入的市场用户均须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全部用电量按市场规则进行结算,不再执行目录电价。

电力用户自进入市场之日起,3年内不得自行退出市场,否则对其用电价格给予一定的惩罚。

电力大用户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参与市场交易:与发电企业开展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直接参与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或者全部电量原则上通过一家售电公司购电,并在合约期限内维持购售电关系不变。

一般用户只可选择一家售电公司购电,并在合约期限内维持购售电关系不变。

同一投资主体(含关联企业)所属的售电公司,月度集中竞争交易申报电量不应超过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总电量的15%。

售电公司暂不能代理发电企业参与集中竞争交易。

2、关于偏差电量结算

(1)偏差电量处理

发电侧:

1)A类机组:全年滚动。

2)B类机组:月结月清。根据发电企业申报的月度价差,计算得出各发电企业申报价差对应的绝对价格,分别按照20%比例去掉最高和最低价格,剩余的算术平均值计为事后偏差结算价格,不高于标杆电价与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成交价差之和。

3)西南富余水电机组:市场电量在送出省外送电量中优先结算,偏差在年度后续滚动调整;西南机组实际电量与市场电量的偏差,按其所在省份有关规则处理。

用户侧:月结月清。

(2)偏差电量结算

对偏差电量进行惩罚,正偏差(多用电)按价差处罚,负偏差(少用电)按价差的3倍处罚。

实际用电较市场合同电量的偏差,按照约定的市场价格结算。

约定的市场价格是指在月度价差的基础上,上下浮动2倍的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成交价差绝对值进行偏差结算。

正偏差:-1倍月度价差绝对值+2倍月度价差绝对值=+1倍月度价差绝对值

负偏差:+1倍月度价差绝对值+2倍月度价差绝对值=+3倍月度价差绝对值

看懂了吗?额~其实小编也有点晕了~下面还是举个栗子吧!

如下表第一行,预测电量(长协+竞价)1000万千瓦时,实际用电量600万千瓦时,负偏差(少用电)电量400万千瓦时,按月度价差绝对值的3倍进行处罚,则罚款是0.05*3*400=60(万元)。这下明白了吧!

5_副本

3、关于出清方式

成交价不再是按价差配对,改为按边际价差统一出清。

将购电方申报价差、售电方申报价差配对,形成交易价差对。

价差对=购电申报价差-售电申报价差

1、价差对为负值时不能成交

2、价差对为正值或零时可以成交

3、价差对大的优先成交

最后一个成交的购电方与售电方申报价差的算数平均值为统一的出清价差。

装机容量排名前3位的发电集团,集中竞争市场申报电量份额超过其装机份额时,其所属发电企业申报价差不作为统一出清价差计算依据。

等待•明年广东电力市场会是什么景象

广东电力交易新规计划2017年1月份开始正式实施,广东电力市场的状况也将会变得不一样。

在广东电力市场建设之初,《广东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中是这样规划的:

2016年-2018年,按程序组建相对独立的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建设完善广东电力交易平台功能,为市场发展提供支撑;制定广东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建立市场化的电量平衡机制。以年度双边协商和月度集中竞争电量合同为基础,交易品种进一步丰富,建立基于电量交易的日前交易市场和合约交易二级市场;市场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引入售电公司参加市场交易,逐步纳入核电、水电、气电等其他类型的发电企业,逐步降低电力大用户准入门槛,逐步放开一般用户通过售电公司参与市场;建立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初步建立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

经过一年的打拼,广东电改已挺进深水期,售电市场的竞争势必会越来越激烈,售电侧市场 “大鱼吃小鱼”、“强强联手”等将在未来售电市场不断上演。售电公司在服务上也必会越来越有特点。

据悉,10月28日,广东省经信委网站公布的拟进入第五批直接交易目录的59家售电公司中就有一家公司推出了 “互联网+售电”服务,将互联网引入售电,将使传统的电力运维变得更加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且在大数据平台的统一管理下,运营会变得更加便利。

随着电力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售电公司之间的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明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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