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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邯郸公司连续发生7起电力死亡事故竟无人被问责

日期:2016-09-28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作者:秦培录

国际电力网

2016
09/28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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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电网 电力事故 电力

今年6月以来,河北省邯郸市连续发生6起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和高铁停电事故,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当地群众认为,电力基础设施长期得不到及时维护整改、年久失修、电力设备老化、采购不合格或不达标的劣质电力产品设备造成三级漏电保护失控是主要原因。电力事故频发事件真相如何?国家电网邯郸公司是否存在监管不力渎职失职?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在相继发生的7起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和1起高铁停电事故中,暴露出高压线坠落、漏电保护失控等严重问题,而在此类事故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背后,从没有看到有国家电网邯郸公司站出来为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公开道歉,或主动为电力安全事故担责,或处理相关责任人员,而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刁难死者家属却屡屡发生,使原本已受伤家属的心灵再次受到沉重伤害。

连续发生7起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和高铁停电事故

6月6日,邯郸市邱县邱城镇儒林村民赵保学在自家棉花地里喷农药时,被坠落在地里的高压线漏电电死。

6月29日,邯郸市曲周县牛庄村民张瑞林母子两人在地里干活时,被坠落在地里的电线电死。

7月7日,邯郸市魏县东代固乡后闫庄村一名14岁少年被家门口的电线杆触碰,造成一死一伤。

7月17日,邯郸市临漳县作废的高压线电死一名31岁的年轻人。

7月20日,邯郸市大名县各姓固村一花季少女在村里趟水回家时被水里的高压线电死。

2016年8月8日,邯郸市丛台区滏西北大街与北仓路口,一拾荒男子被高强度电流击中脑部,导致当场死亡。

8月12日中午,当北京西开往深圳北的G79次高铁行驶到邯郸境内时突然遭遇停电,造成车厢内停水停电两个小时,不能开门,车内温度高达将近40℃,导致部分乘客出现了虚脱。停了近两个小时,下午2点多来电后列车才恢复运行。对此,北京铁路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因邯郸市供电公司管辖的辛肖线220千伏上跨京广高铁电力线脱落,造成京广高铁邯郸东至安阳东间设备故障,经全力抢修,于8月12日14:07分恢复供电,列车运行秩序正在恢复。由此给旅客出行带来不便,铁路部门深表歉意。而作为事故主要责任者的国家电网邯郸公司却连一声道歉的话都没有,“电霸”“电老虎”由此可见一斑。

9月6日晚8时许,成安县刘某某不慎触电身亡,要求对死因进行鉴定。因不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遂帮其联系了邯郸县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在其家属的申请下该鉴定中心于9月9日对刘某某尸体进行解剖检验。在鉴定结果尚未出来的情况下,9月13日,刘某和其家人亲戚朋友等40余人,围堵成安县供电公司大门,致使人员车辆无法进出,后被公安机关劝离。9月14日上午,刘某等40余人再次聚集到电力局门口,悬挂条幅“为死者讨回公道”,并在大门口摆放黄纸,喊叫辱骂,围堵大门近3个小时。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到达现场后,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将部分闹事者强制带离,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

为何电力人身伤亡事故频发?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在走访受害人的村镇时发现,许多电力线路老化、多年失修失检;农村用电设施不规范;漏电保护器工作失效等等是造成电力事故的主因。很多必要的基础供电设备年久失修,事故隐患随处可见。曲周县牛庄村一村民表示,事故发生后,并未见供电部门对村里的用电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河北电力专家表示,国家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农村电网改造,而多数邯郸地区的供电线路和设施却仍然保持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水准。农村的电力线路以架空为主,布线不规范,没有安装必要的电涌保护设备,成为电力伤人事故频发的又一大诱因。

这位专家指出,用电设备经过常年使用后,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小毛病”,要确定其安全状况该怎么做?供电部门如果平时能够经常维护、检修用电设施,雷雨天气过后能及时组织检查、抢修电力设备,用电安全常识经常给农民宣讲、提醒,想必很多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电力人身伤亡事故频发 谁来担责?

6月6日,邱县邱城镇儒林村民赵保学在自家棉花地里喷药时,被坠落在地里的高压线漏电致死。因死者儿子被拘留,其他亲属无奈下在邱县政府一个办公室内同意了邱县供电公司赔偿24万元的条件,协议送到邱县拘留所,死者儿子赵某签字后被释放。事故的原因虽然经县安监局调查,但在责任认定还未出来前,邱县供电公司就已将赔偿金24万元支付该死者家属,以息事宁人。

据了解,国家电网邯郸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事故受害人及家属签定补偿协议时,都想方设法把事故认定为自然灾害所致的不可抗力。如果不认同这个条款,将得不到补偿金。他们往往拉上受害人的亲戚、拉上政府部门、公检法部门的方式,迫使受害人家属承认事故认定结论。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河北《电力举措措施维护条例》也有相应规定:电力企业和其他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电力建设、电力设施保护和电能保护工作,履行对所管理的电力设施进行巡视、维护、检修的义务,依法制止危害电力建设、安全运行及供电、用电秩序的违法行为。

记者在调查中,不止一位村民表示,老百姓迫切地想知道事故的真相,到底这一切是天灾,还是人祸?面对天灾,也许我们只能慨叹生命的无常;但面对人祸,则必须有人负责,还民众一个明白。

失去多条生命能否换来供电部门的重视?

虽然曝光出来的邯郸电力人身伤亡事故越来越多,但是更令人心寒的是从来没有看到国家电网邯郸公司站出来为电力人身伤亡事故负责,或者说是为电力安全负责。为此,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了邯郸市供电公司。

9月6日上午,记者在国家电网邯郸公司大门口接待室见到了办公室一位王姓的工作人员,他介绍说:主管新闻的领导不在,让记者改日再来。记者说明要采访内容,并列下采访提纲要求回复:

1、邯郸市供电公司近两个月共发生多少起人生伤亡事故?

2、每起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3、连续发生多起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责任人是否被追责处理?

4、每起电力事故发生后,为预防事故再次发生采取的措施是什么?

但时至10天后记者发稿时,仍然未接到邯郸市供电公司的任何答复。由此可见国家电网邯郸公司对人民群众生命的漠视,以及对待连续发生的多起电力事故不肯公开承担责任的态度,“电霸”特权思想暴露无已。

针对国家电网邯郸公司系统频发电力伤亡事故及对处理事故情况的态度,河北省某律师事务所杨律师认为:出了事故之所以要向官员问责,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权力与责任相伴相生,没有权力赋予,也就无所谓承担责任。所以,是谁赋予了这些官员们的权力,谁就应该是问责的主体。

国家电网邯郸公司在农网改造行动中的表现不如人意,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基层,安全检查只听上级部门发号施令,上级部门部署专项安全检查时才检查,未部署时就不查,违法乱纪者已习以为常了。如果不能改变这种状况,仍然会有更多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安全意识薄弱的土壤不能消除,悲剧就将不断发生。我们会发现悲剧之后,现实依然不堪,而这才是最让人痛心的地方。

众多业内人士和法律专家也提出,政府部门应当发挥更积极主动的监管作用,建立完善追责机制,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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