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4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参与竞拍四川信托有限公司30.2534%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兴电力”)参与竞拍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四川信托有限公司30.2534%股权。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336,535.35万元,挂牌价格为375,000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实际竞拍成交价格为准。
为便于本次竞拍工作的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次竞拍交易价格,并全权负责和办理本次竞拍相关的各项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为公开竞拍股权,竞标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华兴电力成功摘牌交易标的,还尚需获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最终审批。
二、关于召开2016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10月10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参与竞拍四川信托有限公司30.2534%股权的议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公告编号:临2016-145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
参与竞拍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30.2534%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兴电力”)参与竞拍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30.2534%股权事项,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336,535.35万元,挂牌价格为375,000万元。若本次竞拍成功,将落实公司在信托和证券等金融领域的投资布局,并通过产业与金融的结合,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深化公司转型。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次交易为公开竞拍股权,竞标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华兴电力成功摘牌交易标的,还尚需获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最终审批。
一、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在金融领域的投资布局,实现公司能源产业与金融资本的协同发展,同时分享金融市场发展红利,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华兴电力参与竞拍中海信托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四川信托30.2534%股权。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336,535.35万元,挂牌价格为375,000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实际竞拍成交价格为准。
2016年9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参与竞拍四川信托有限公司30.2534%股权的议案》,同意华兴电力参与竞拍中海信托公开挂牌转让的四川信托30.2534%股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次竞拍交易价格,全权负责和办理本次竞拍相关的各项事宜。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为公开竞拍股权,竞标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 称: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63号36楼
3、法定代表人:黄晓峰
4、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5、设立时间:1988年7月2日
6、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6502W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8、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3.350, 0.00, 0.00%)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海信托现持有四川信托30.2534%股权,中海信托控股股东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信托及其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四川信托30.2534%股权(以下交易标的信息来自相关方网站及对外披露的年报等公开信息)。
(一)交易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名 称: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2段18号川信红照壁大厦?
3、法定代表人:牟跃
4、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5、设立时间:2010年4月16日
6、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5534671026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5年末,四川信托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2,045,482.58万元,净资产618,263.75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0,967.50万元,净利润159,335.83万元,管理信托资产规模逾3,000亿元,资产规模、经营收入和盈利能力等各项指标均进入行业前列。四川信托现有员工700余人,其立足四川、面向全国,以西部金融中心——成都为总部,服务遍及西部和华北、华东、华南等片区,积极开辟周边省份、城市的信托业务,经营触角延伸至全国各地,业务范围覆盖股票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融资、基础设施建设、工商企业贷款、另类投资等领域。四川信托先后荣获“年度最佳信托公司”、“中国最具成长性信托公司”、“年度最具竞争力信托公司”、“年度最佳财富管理品牌”、“年度卓越竞争力综合服务信托公司”、“诚信托?行业新秀奖”、“成长优势奖”、“四川百强企业”等殊荣。四川信托未来将努力精心打造富有自身特色的信托模式,力争五年内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资产管理机构。
四川信托旗下控股一家综合类证券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其持有宏信证券60.376%股权。截至2015年末,宏信证券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1,594,630.85万元,净资产208,896.97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2,045.83万元,净利润59,497.94万元。宏信证券与四川信托积极开展信证合作,形成跨业强强联合的业务平台。宏信证券现设有5家分公司,分别设立于北京、上海、深圳、四川、西安,所属证券营业部50家,员工1,100余人,营业网点分布在全国一、二线城市及四川省内其他市州。宏信证券作为西南地区的资深券商,所属证券营业部大部分系西南地区证券业先驱,从1988年起作为信托机构的证券营业部就为四川省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市场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现已成为西南地区历史悠久、发展稳定、占重要地位的综合类券商。宏信证券总体战略定位为“财富增值服务商”,资产质量优良,经营业绩良好,各项经营指标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风险监控的要求。
(二)四川信托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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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川信托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四川信托2015年度会计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其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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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川信托评估结果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四川信托全部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112,388.54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336,535.35万元。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海信托对所持有的四川信托30.2534%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竞拍保证金设定为5亿元,采取动态报价方式进行。竞拍成功后的股权转让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3、参与本次竞拍需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交纳1,000万元的诚意金,诚意金可转为保证金或无息返还。
4、本次交易事项为公开竞拍股权,竞标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华兴电力成功摘牌交易标的,还尚需获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最终审批。
四、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涉及的产权交易合同,需在确认成功摘牌后方能与转让方协商签署。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加快推进公司在信托和证券等金融领域的投资布局,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深化公司转型。若本次股权竞拍成功,一方面将促进公司积极参与国内金融企业改革,分享金融市场发展红利;另一方面还将通过产业与金融的结合,实现公司能源产业与金融资本的协同发展,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57证券简称:永泰能源公告编号:2016-146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十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0月1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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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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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16年10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宁方伟、徐濛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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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公告编号:临2016-147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为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成立于2002年4月,法定代表人:王广西,注册资本:471,98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太平湖东里14号,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销售建筑材料、电子材料、金属材料、贵金属。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收到永泰集团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告知其于2016年9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改形成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114,317,316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2%。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永泰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