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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云南样本:每度电降价1毛8厘

日期:2016-03-29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李春晖

国际电力网

2016
03/2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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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市场化 电力交易 就输配电价改革

云南省物价局局长郭继先

国家发改委今日就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云南省物价局局长郭继先在发布会上表示,去年云南省在输配电价改革的同时尝试性地开展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工业用电量达320亿千瓦时,综合平均下来每千瓦时电价降低了1毛零8厘,为参与交易的企业减轻负担35亿。

尝试电力市场化交易 为企业减负35亿

云南是电力资源的大省,尤其是水电资源特别丰富。云南也是第一批参与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五个省区之一。云南省物价局局长郭继先表示,云南省利用输配电价改革来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在去年做了相关尝试工作。“我们在输配电价改革的同时尝试性地开展了电力市场化交易,通过市场化交易的电量,省内工业用电达到320亿千瓦时,占省内工业用电量45%多一些,接近一半。”郭继先表示。

郭继先称,电力市场化交易最直接的效果是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电价通过直接的电力市场交易降价了,企业的用电成本实质性的降低。这也是在当前整个电力供需比较宽松的情况下,拥有选择权的电力用户通过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降低成本,为电力用户带来了直接的改革红利。”郭继先透露,云南省去年参与市场化交易的320亿千瓦时电量综合平均下来,每千瓦时电价降低了1毛零8厘,为参与交易的企业减轻负担35亿。

郭继先还表示,通过市场化交易价格信号,及时向两端进行传递,也发挥了价格调解供需的作用。“市场交易价格信号能够及时有效地传递到两端,有利于促进电力的生产和消费,使生产和消费都能够健康发展;传导到电源建设中,有利于控制建设成本;传导到用户侧,可以直接降低电力用户生产成本。”郭继先称,“下一步我们尽量通过探索改革传递到电力用户,也可以引导电力消费。”

云南省输配电价3月15日实行 降价水平为1.01分/度

在今天的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施子海称,在深圳、蒙西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发改委决定在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指导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成本调查和监审机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组成了5个联合监审工作组,交叉开展对试点省(区)电网公司的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的结果,并综合考虑第一个监管周期的投资增长、电量增长因素,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复了五省(区)电网企业第一个监管周期(2016-2018年)的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由相关省(区)价格主管部门对外公布。参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到55.6亿元。

云南省物价局局长郭继先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云南省的输配电价已正式经国家发改委核定,从3月15日开始实行。

郭继先表示,云南省在核定成本基础之上又按照“合理收益”原则核定输配电价水平,其中“合理收益”充分考虑了电网的投资增长。“按照与云南省自身的电量增长相匹配的原则,提出有利于促进电网有效运行、安全运行,保障云南省水电消纳的输配电价安排意见,最后报经省政府审定之后,报国家正式审批,整体价格水平比2014年电网企业的购销成本相比核减了30.36亿,核减比例达到13.4%,降价的水平与2014年购销差相比降低1.01分。”郭继先称。

郭继先还透露,在输配电价核定的成本监审工作当中,在政府定价的层面,国家第一次启动了异地监审。“比如云南省的成本监审工作,是由广东省成本调查队开展监审的,既保证了成本监审口径的统一,同时又保证了以第三方名义进行监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郭继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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