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的电力体制改革6个核心配套文件时机准、内容好、意义大。
一是时机准。是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结束不久后,是在即将完成“十二五”规划、进入“十三五”规划的转换时期,是在年终岁首时候下发的;
二是内容好。6个配套文件贯穿了中发 〔2015〕9号文件这条主线,紧扣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这个主题,突出了电力市场建设这一主轴。6个配套文件是有机联系、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是中发〔2015〕9号文件的具体化。其中,输配电价改革是重点,交易体制改革是核心,发用电计划改革是关键,售电侧改革是前提,燃煤自备电厂改革是基础和补充,完整构成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全部内容和方方面面。6个配套文件围绕以上5个方面的电力体制改革,提出的总体目标与任务清晰、基本原则与要求明确、工作重点与重心突出、实施路径与办法具体、组织保障与措施有力。
三是意义大。配套文件的出台,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推向了新阶段,对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和政策性的深层次矛盾与问题,对促进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具有影响深远的意义和重大的现实作用。
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和国家能源局的工作部署,结合福建现有电力交易市场格局,按“一个突破、两个抓手、三个放开、四个目标”总体工作思路,扎实稳步开展福建电力市场建设。
一个突破:争取上级支持在电网输配电价和交叉补偿取得新突破;
两个抓手:一是以中长期和短期交易模式为抓手,用市场化的办法,与时俱进地改进和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工作,实现电力直接交易逐步向分散式电力市场平稳过度;二是以成立相对独立的福建电力交易中心为抓手。
三个放开:一是逐步放开除公益性、调节性以外发用电计划,争取3年内基本放开,并相应同步放开同等用电规模电力用户用电选择权;二是放开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三是放开新增配售电市场。
四个目标:一是建立福建省电力交易市场;二是建立福建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三是建立健全电力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四是适时推动省级市场与区域市场融合,逐步形成完整的开放式现货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