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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网结算提速 火电资金压力将有所缓解

日期:2008-05-29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中国证券报

国际电力网

2008
05/29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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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厂网结算 火电资金

    近日,国家电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发电企业当月上网电费应在次月底全部结清。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加快了火电企业的资金回流速度,缓解电厂资金压力,对于饱受成本之累的火电企业来说,不啻为一个“小利好”。

  提升火电企业效率

  《办法》中规定,电费结算有关事项应当在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中予以约定。同时《办法》对电费结算的程序和方式进行了详细界定。其中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在上网电费确认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该期上网电费的50%,并应在上网电费确认日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电网企业因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的,应当向发电企业支付违约金。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不得自行变更上网电价进行电费结算。

  分析人士认为,今年火电公司业绩出现同比下降已无悬念。目前的最大问题在于大量中小电厂由于煤炭价格过高、银行贷款难度上升,导致资金链紧张。这种状态持续下去,将可能使越来越多的小机组经营困难,被迫减少发电量或关停;夏季用电高峰到来时,局部地区电网由于电源结构不合理(过于依赖大机组)而出现问题。

  长城证券分析师张霖表示,规范厂网资金结算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火电企业所面临的困境,但对于加快电厂资金的回流、提升电力企业效率方面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厂网利润分配也应调整

  有业内人士表示,电厂与电网之间不只是应该规范资金结算方面的内容,利润的分配上也应该作一定的调整。

  记者了解到,因煤电联动迟迟未行,电厂不堪成本之负,业内纷纷把希望寄托于上网电价的调整上。

  资料显示,今年第一季度,五大发电集团实现利润为-20亿元,同比下降了143%,五大发电集团中,除华能集团尚有微利外,大唐、华电、国电和中电投等四大集团都已出现集团性亏损。

  与之对比的则是电网的高额利润。据悉,截至2007年底,国家电网公司利润总额470亿元,净利润329亿元,南方电网公司利润总额170亿元,净利润113亿元,两大电网公司2007年合计利润总额640亿元。

  东海证券分析师宫在轶分析,在2008年国家不出台煤电联动或是其它政策的情况下,发电企业生产经营形势非常严峻。而电网的收购电价一直没变,实际上形成了电厂独自承担价格上涨的压力。他表示,眼下最有可能出台的政策是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即提高两大电网公司的收购电价,同时保持用户终端电价不变。

  张霖则认为,除了煤电联动外,政府补贴、控制上游煤价、调高上网电价等措施均为权益之计,不能从根本改善行业盈利状况。只有煤电联动出台,才可能形成真正的行业拐点。她表示,煤电联动政策在四季度出台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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